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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警察學系創設緣起

發布日期 : 2024-01-22
保安警察兼具警備、警戒、警衛等作用,主要是為了預防犯罪、機動應變、制止暴行擴張,維護重要設施、處所、人員安全,支援處理群眾活動、偵辦重大刑案及執行攻堅圍捕任務、反恐、反劫持、反武裝攻擊等重大治安事件。尤其,面對新型態科技衍生潛在治安威脅,特別是攸關國家安全、經濟發展、政府運作及人民生活等國家關鍵設施的安全防護,更是刻不容緩。

爰此,本系經行政院於112年11月核定,自113年8月1日正式成立招生,旨在訓練警察幹部未來身處日益嚴峻之新型態治安挑戰與威脅時,能運用自身基礎學能與安全防護相關職能,並完善統籌各項犯罪預防與治安風險管理工作,進一步鞏固國家安全、社會治安及經濟之永續發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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